三县交通运输局,局属各单位,局机关相关科室:
根据市信用办《蚌埠市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》和省交通运输厅《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》,市局制定了《2023年蚌埠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蚌埠市交通运输局
2023年5月22日
抄送:省交通运输厅,市信用办
2023年蚌埠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
建设工作要点
为贯彻落实省、市信用体系建设部署要求,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,助力“放管服”改革,不断优化营商环境,坚持稳中求进、依法规范深化融合,形成协同高效的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机制,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蚌埠提供有力支撑。
一、推进信用制度建设
1.学习贯彻信用政策。抓好《交通运输信用管理规定》学习宣贯。全面贯彻落实省、市信用体系建设部署,加强行业信用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局属各单位、局规划建设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局安全监督科、局公路港航管理科负责)
2.健全行业信用标准。持续推进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,对不符合要求的失信约束措施进行限期整改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地方海事(港航)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、局规划建设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局安全监督科、局公路港航管理科负责)
二、加强信用信息归集
3.强化信用信息应用。根据信用信息目录,及时归集行业信用信息,推动信用信息应归集尽归集,规范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全面提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覆盖面。加强信用平台与部、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衔接。完善自然人信用信息主题库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地方海事(港航)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、局规划建设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局安全监督科、局公路港航管理科负责)
4.推进“双公示”和行政行为信息公示。持续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“一口采集、充分共享”统一报送工作,力争“双公示”数据的完整性、合规性和及时性。推进“双公示”工作制度化、信息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,落实信息报送主体责任,全力做好“双公示”评估。推动行政强制、行政奖励、行政确认、行政裁决和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信息7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开。规范行政处罚决定撤案流程,确保行政处罚信息与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公示信息同步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地方海事(港航)管理服务中心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、局规划建设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局安全监督科、局公路港航管理科负责)
三、实施全流程信用监管
5.推行信用承诺制。全面开展信用承诺制,推广信用承诺在行政监管、审批服务、惠民便企等方面应用,推动各类信用承诺书 在“信用交通·安徽”网站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公众监督,并将履诺行为纳入信用记录。对虚假承诺、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依法实施惩戒,及时总结提炼经验。参加全国信用承诺现场会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地方海事(港航)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、局规划建设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局安全监督科、局公路港航管理科负责)
6.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。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市场、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市场、公路养护市场信用评价,及时公布评价结果,并将信用评价结果、实施情况和典型案例反馈部、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,推动信用评价结果运用。开展大件运输申请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,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中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。(局规划建设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局公路港航管理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地方海事(港航)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、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负责)
7.规范实施失信惩戒。规范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 人名单的认定、公示、发布、报送工作,做好告知提醒、帮扶整改、引导退出等工作,确保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占存续企业比例低于1%,且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数量持续下降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)在行政审批、政府采购、资金安排、评先评优、公共服务等事项中开展信用查询,依据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开展惩戒,执行结果和典型案例信息反馈部、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地方海事(港航)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、局规划建设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局安全监督科、局公路港航管理科负责)有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,拓展免罚事项,扩大轻微免罚、承诺轻罚范围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)
8.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治理。5月底,完成行业“屡禁不止、屡罚不改”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任务,实现专项治理台账“清 零”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)持续在超限超载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、新业态等领域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治理,发布治理成效,探索建立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局安全监督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局属各单位负责)
9.提高信用修复率。落实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 复管理办法(试行)》,鼓励行业失信主体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等网 站在线修复。畅通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渠道,实 现信用修复结果与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形成协同联动。推行行政处 罚和信用修复“双书送达”工作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)
四、深化信用交通建设
10.深化信用交通建设。根据交通运输部《信用交通测评指标(2023年版)》,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,扎实推进测评工作,聚焦信用交通典型案例主题,七月、八月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,具体为“信易贷”、“信易保”等创新应用,超限超载、安全生产、环境污染等严重违法失信问题,探索应用信用手段建立专项治理长效机制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地方海事(港航)管理服务中心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、局规划建设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安全监督科负责)
11.推进信用交通市建设。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第二批“信用交通市”建设试点,加快业务融合、创新应用。开展首批“信用交通县(市、区)建设,推动信用交通建设向县、区拓展延伸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局属各单位、局规划建设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安全监督科、局公路港航管理科负责)
12.推动长三角信用交通一体化建设。高质量完成《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信息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工作指引》,深化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研究,协同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互认、信用治超等各项合作,进一步推动优化区域行业信用环境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地方海事(港航)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、局规划建设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安全监督科、局公路港航管理科负责)
13.开展惠民便企产品应用。创新开发“信易+”惠民便企应用场景,增强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,推动行业信用信息与金融信 息的共享整合,推进行业“信易贷”“信易保”,拓展“信易+驾培”“信易+维修”等场景应用,探索党建引领信用交通建设,开展“党建+信用”服务,按季度反馈进展成效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局安全监督科、局机关党委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局属各单位负责)
14.推行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。依托“信用中国(安徽)”网站、“皖事通”平台、“信用中国(安徽蚌埠)”网站等,为企业在申请上市、融资、评先评优等事项中提供公共信用报告,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,加强政策宣传解读,扩大政策知晓度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地方海事(港航)管理服务中心、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、局规划建设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安全监督科、局公路港航管理科负责)
五、加强行业诚信文化建设
15.推动政务诚信建设。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,坚持依法行政,持续推进“新官不理旧账”问题治理,开展法律法规和信用知识培训,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,提升公务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、局人事教育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局属各单位、局财务科负责)
16.做好诚信宣传。开展“诚信春运”“信用交通宣传月”等活动,依托主流媒体、政务新媒体等媒介资源,走进“车、船、机、路、港、站”传播交通运输诚信文化。利用信用平台、“信用交通‧安徽”等网站曝光失信案例,向社会公示行业信用信息,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。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局属各单位报送信用建设宣传稿件每季度不少于1篇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局属各单位负责)
17.培育诚信文化。挖掘交通运输行业道德模范、“诚信之星” 等先进典型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开展“诚信点赞安徽”活动,征集行业优秀信用典型案例,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总结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局属各单位、局规划建设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局安全监督科、局公路港航管理科负责)
18.推选信用示范典型。挖掘交通运输行业道德模范、“诚信之星”等先进典型,积极参加“信用交通”论坛、“诚信点赞安徽”等活动,加强信用交通共建共享。征集交通运输行业优秀信用应用场景和典型经验做法,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局属各单位、局规划建设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局安全监督科、局公路港航管理科负责)
七、加强统筹保障工作
19.加强组织保障。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,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。三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牵头部门,落实专人负责,充实信用建设人员力量,并将信用建设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,推动工作落实,增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合力。(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、局属各单位、局规划建设科、局综合运输科、局安全监督科、局公路港航管理科负责)
加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经费保障。(局财务科牵头,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)